律师介绍

代繁娟律师  代繁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曾荣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执业于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恩施州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恩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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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代繁娟律师

手机号码:1388677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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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28201211507361

执业律所: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恩施航空路金帝国际大厦B座1505室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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