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代繁娟律师  代繁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曾荣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执业于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恩施州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恩施...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代繁娟律师

手机号码:13886774556

邮箱地址:154864662@qq.com

执业证号:14228201211507361

执业律所: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恩施航空路金帝国际大厦B座1505室

成功案例

蜜月弃妻 男子与新欢同居生子

蜜月尚未渡完,丈夫即以外出打工为名另觅新欢,还将“小蜜”带回家中,在遭到怒斥后,又双双外出同居多年,且先后生下二子。忍无可忍的妻子终于走上法院,要求解除这桩痛苦婚姻。3月28日,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曹某与其丈夫黄某离婚。现年24岁的湖北省竹山县女青年曹某于2002年9月24日与比她大6岁的黄某登记结婚。婚后的第12天黄某即外出河北邢台一铁矿打工,很快与一外地王姓女子同居。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黄某还于同年12月将该女子带回家中,表面上以舅甥相称,但仍引起了妻子曹某的怀疑,王某被迫离开。随后,黄某又追随该女至河北与她公开同居,且先后生育二子。因黄某长期不回家,其妻子也于2003年回娘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外出打工。期间,黄某曾打电话要求曹某回家协商离婚,但无果。2006年2月14日,曹某慎重考虑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黄某离婚。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与黄某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在结婚后的第十二天黄某就外出与他人同居且生育子女,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其名存实亡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0718huny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湖北恩施航空路金帝国际大厦B座1505室
手机:1388677455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